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
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
称“信诚金融”)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4 年 12 月 4 日,本基金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52 元,达到基金合
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4 年 12 月 5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
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5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信诚金融份额、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A 份额(以下简称“信诚金融 A”,交易代码:150157)和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B 份额(以下简称“信诚金融 B”, 交易代码:15015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的比
例仍保持 1:1 不变。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
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信诚金融份额分别分配给信诚金
融份额、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的持有人。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信诚金融份额折算
前 前
信诚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NUM 母×(NAV 母 -1.000)]/1.000
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
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信诚金融 A 份额折算
后 前
折算后信诚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NUM A=NUM A
前 前
信诚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NUM A×(NAV A -1.000)]/1.000
其中,
后
NUM A:折算后信诚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信诚金融 A 份额折算成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
入基金资产。
3)信诚金融 B 份额折算
后 前
折算后信诚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NUM B=NUM B
前 前
信诚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NUM B×(NAV B-1.000)]/1.000
其中,
前
NUM B:折算前信诚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后
NUM B:折算后信诚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信诚金融 B 份额折算成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
入基金资产。
4)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信诚金
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信诚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信
诚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
(5)举例
假设:某投资人持有场内信诚金融份额、信诚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分别为 10,000
份。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假设三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如下表所示(为
便于投资者理解,此处采用假设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基准日折算前准确的份额净值以当日
日终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份额净值为准),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信诚
金融 A 份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基金 基金份额
净值(假设值) 份额净值
信诚金融份 1.523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5230 份信诚金融份额
额
信诚金融 A 1.061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0,000 份信诚金融 A 份
份额 额+ 610 份信诚金融份额
信诚金融 B 1.856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0,000 份信诚金融 B 份
份额 额+ 8560 份信诚金融份
额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4 年 12 月 5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信诚
金融 A 和信诚金融 B 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
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4 年 12 月 8 日),本基金暂停
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信诚金融 A、信诚金融 B 暂
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4 年 12 月 9 日),基金管理人
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金融 A、信诚金融 B 将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30 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4 年 12 月 9
日信诚金融 A、信诚金融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4 年 12 月 8 日的信诚金融 A、信
诚金融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2014 年 12 月 9 日当日信诚金融 A 份
额和信诚金融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信诚金融 A、信诚金融 B 将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全天暂停交易,201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30 复牌。
2、本基金信诚金融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信诚金融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
征的信诚金融 A 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金融 A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
征的信诚金融份额,因此原信诚金融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
外,信诚金融份额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信诚
金融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
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信诚金融 B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信诚金融 B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
诚金融 B 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金融 B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
金融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信诚金融 B 份额净值随市场
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信诚金融 A 份额、信诚金融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
额折算后,信诚金融 A 份额、信诚金融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
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信诚金融 A 份额、信诚金融 B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
得的场内信诚金融份额分拆为信诚金融 A 份额、信诚金融 B 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信诚金融 A 份额、信诚金融 B 份额、信诚金
融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
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金融 A 份额、信诚金融 B 份额、信诚金融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
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信诚金融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 1.5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
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
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