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中证
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金
融A”)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金融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3.2%。本基金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设定该日起(含该日)至第
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期间金融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此后,以每个
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此次为2015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含该日的次
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日(含该日)期间金融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
鉴于2015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0%,因此金融A份额2015年12月16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日(含
该日)期间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70%(=1.50%+3.2%)。
风险提示:
本基金金融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本基金存续期
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金融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
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