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
金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通知,
自2017年9月29日起,中国结算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记
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下同)
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
放式基金。截至目前,包括以下基金:
编 基金代
基金名称 基金场内简称
号 码
1 165508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深度
2 165509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增强
3 165510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四国
4 165511 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 500
5 150028 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中证 500A
6 150029 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中证 500B
7 165512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机遇
8 165513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商品
9 165515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 300
10 150051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沪深 300A
11 150052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沪深 300B
12 165516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周期
13 165517 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双盈
14 165519 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医药
15 150148 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医药 800A
16 150149 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医药 800B
17 165520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有色
18 150150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有色 800A
19 150151 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有色 800B
20 165521 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金融
21 150157 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金融 A
22 150158 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金融 B
23 165522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 TMT
24 150173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TMT 中证 A
25 150174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TMT 中证 B
26 165526 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信诚新旺
27 165523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安全
28 150309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信息安 A
29 150310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信息安 B
30 165524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智能家居
31 150311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智能 A
32 150312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智能 B
33 165525 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建工程
34 165528 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定增
35 165530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惠泽
36 165531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策略
37 165532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鼎泰
二、调整内容
2017年9月29日前,适用基金登记在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场内份额不记
录原始过户日期,持有期固定为一天。自2017年9月29日起,适用基金的场内份
额开始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
内)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2017年9月29日当日场内相关业务过户登记处理完毕
后,适用基金的全部场内份额(包括以往未记录原始过户日期的份额以及当日过
户的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2017年9月29日当日发起的跨市
场转托管申请,转托管成功后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
投资者所持适用基金份额的过户日期及持有期以中国结算的实际记录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调整事项以中国结算的规定为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
等对适用基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整或发布新的业务规则、指引等,从其最新规定。
(二)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www.xcfunds.com)了解有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
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
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